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,微信同号)

合同撰写全流程指南

发布时间:2026-04-02 | 作者:吴亮律师 15555555523(微信同号)
合同撰写全流程的核心在于遵循法定程序并确保条款明确。合同签订的程序包括要约、承诺、合同成立和履行等步骤。
以下是不同情况下的详细解释:
1. 若存在明确的要约与承诺:当一方(要约人)向特定对方(受要约人)提出具体、确定的合同条件,且受要约人完全同意该条件(承诺),则合同成立。例如,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函“以100万元出售设备A”,乙公司回函“同意购买”,此时承诺生效,合同成立。
2. 若承诺对要约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:根据《合同法》,对标的、数量、质量、价款或报酬、履行期限、履行地点和方式、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,视为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,此时承诺视为新要约,原要约失效。例如,甲要约“售价100万”,乙承诺“同意购买,但售价90万”,则乙的回复为新要约。
3. 若合同成立后未实际履行:合同成立后,双方均有按约定履行的义务。若一方不履行,另一方可要求其承担继续履行、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。
为合同撰写全流程中“合同签订程序”提供法律依据,主要基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第十三条(最新版)规定:“当事人订立合同,采取要约、承诺方式。” 该条款明确了合同签订的核心程序。在合同撰写全流程中,“要约”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,需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;“承诺”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。例如,在合同撰写时,若一方发出包含明确交易标的、价格、履行方式等内容的文件(要约),另一方明确表示接受(承诺),则合同成立,这完全符合该法条对合同订立方式的规定。因此,合同撰写全流程必须严格遵循“要约-承诺”这一法定步骤,才能确保合同的成立具有法律基础。

上一篇:父母离婚了,爸爸又给我找了继母,高考报名需要父母的信息,还是继母

下一篇:暂无

← 返回首页